點擊數:242發布時間:2013-05-27
為了加強集團公司布置工作的完成時效性、準確性以及執行力,使工作及制度執行做到有部署、有落實、有檢查、有反饋,優化管理成效提升工作效能,日前,集團出臺了《聚仁堂集團督查督辦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根據《制度》,督查督辦工作范圍包括,集團公司及各部門發文所涉及的工作部署、時間節點、任務達成標準以及工作目標;集團公司各類會議決定的事項、布置的工作安排、推進情況;集團公司與各部門、下屬各公司/院校簽訂的《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以及需配合的考核檢查工作;各部門、下屬各公司(院校)與目標責任分解有關的工作計劃落實等事項;集團公司領導臨時交辦或關注的重要事項、就某項具體工作作出的批示意見等。
《制度》規定,集團督查督辦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為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集團各部門及各單位應積極配合,協助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開展督查督辦工作。同事,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必須按照相關要求,扎實開展具體工作的進度推進及重要事項的落實,及時跟進、督辦、督查工作完成情況,并及時反饋相關情況。根據《制度》要求,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文件的落實、會議的責成事項以及領導關注的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定期發布督察督辦結果并上報。各部門負責人、下屬公司(院校)主要負責人作為督查督辦事項的直接承辦責任人,負責將本部門承辦的督查督辦事項進展按要求報送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
《制度》明確了開展督查督辦工作分為擬辦、立項、交辦、催辦、辦結、反饋和歸檔七個步驟。對于某一項工作進行督查督辦,首先由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提出擬辦意見,應包括承辦單位(必要時應包括協辦單位)、承辦時限和工作要求等。其中重大和復雜事項,在提出初步擬辦意見時,應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在確定辦理意見后即可登記立項,要堅持“一事一立項”的原則。立項時要登記編號,按擬辦要求認真填寫《督查督辦登記表》,以備存查;隨后,督辦部門通過《督查督辦通知單》的形式,把督查事項交有關單位辦理。交辦時要做到任務量化、時限具體化、責任明確化;對于不能及時處理督查事項的,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將通過發《督辦事項催辦單》或直接到承辦單位催辦等形式,適時加以催辦查辦;承辦單位或部門在辦理完畢某項具體工作任務后,須及時將完成情況回復行政人力資源部或指定的集團其他部門。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將對承辦單位的回復情況進行檢查,按照交辦時所提的要求,對不符合交辦要求的,要退回承辦單位補辦或重辦。對符合交辦要求的,及時備案或呈報;督辦任務完成后,集團行政人力資源部按照“凡事有結果,件件有回復”的原則,及時備案或匯報相關領導,并做好具體督查督辦事項的《督查督辦通知單》、《督辦事項催辦單》以及相關的重要批示、辦結報告、檢查反饋等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制度》還規定,督查督辦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和一絲不茍的精神,要深入調查了解各部門、下屬各公司和院校的實際情況,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和反饋有關情況;督查督辦過程中,督辦人員要加強與承辦單位之間的溝通與聯系。對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部門之間有意見分歧不能解決時,應做好協調工作;凡列入督查督辦的事項,都應當有明確的督辦結論,凡未按時未保質保量完成的工作,應如實向領導匯報以便做出決策;承辦單位對交辦事項和領導批示應及時完成,對《督查督辦通知單》、《督辦事項催辦單》要視同正式文件處理、存檔,隨收隨辦,急事急辦,做到不誤事、不誤時;一般事項應在要求時間內辦完,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辦理時間的,要主動與督辦部門溝通以確定時限。同時,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誤傳、不丟失、不泄密。督查督辦的情況納入各部門、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于不主動積極執行督辦事項的,集團將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
集團倡導各部門及下屬各公司、院校的全體員工樹立自動自發、積極進取精神,按時按量按質完成本職工作,實行《制度》是執行推進工作的有效警示機制。據悉,隨著集團公司信息化應用條件的成熟,督查督辦工作將通過OA辦公系統運行。
(集團品牌文化部)